工信部52号发文,圈定地盘供物联网LoRa野蛮生长

2019年年底,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2019年第52号公告,对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(以下简称微功率设备)生产、进口、销售和使用进行了规范。

其中,第七条规定:

2020年1月1日起,停止生产或者进口不符合本公告但符合《关于发布<微功率(短距离)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>的通知》(信部无〔2005〕423号)规定的电子吊秤无线传输专用设备、230MHz频段无线数据传送设备、230MHz频段起重机或传送机械专用无线遥控设备,以及《关于无线汽车防盗报警设备使用频率的通知》(信无函〔2006〕61号)规定的410MHz频段汽车报警器等微功率设备。

2022年1月1日起,停止生产或者进口不符合本公告但符合《关于发布<微功率(短距离)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>的通知》(信部无〔2005〕423号)规定的民用计量仪表、模拟式无绳电话机和698-787MHz频段的微功率设备。

一时间,各种LoRa“凉凉”说纷至沓来。

大家这么紧张也是有原因的,因为LoRa它不是亲儿子啊。

物联网分为NB-IoT和LoRa两大种类

NB-IoT相当于亲儿子,运营在授权频段,所谓授权频段也就是官方认可授权使用的,普通老百姓是不可以在这个频段所述频率范围内发送信号的,国内三大运营商:电信、移动、联通,都涉足了NB-IOT,国内还有华为参与大力推广。LoRa大概就只能相当于捡来的了。LoRa工作在非授权频段,遭遇点官方的限制是常有之事,比如限制个不能组网,那问题就大了。

但是,LoRa这个捡来的,却十分受互联网公司的青睐,比如阿里云号称要在未来5年内连接100亿台设备,腾讯则是把重点都放在LoRaWAN技术和应用方面的相关投资。阿里云还提出了物联网平台产品网络管理平台的集成要求,使得各家不同的公司都可以适配该平台要求来生产规格适配的产品。

为什么阿里和腾讯对LoRa这么重视呢?

因为,长距离通讯是传统电信运营商的“特权”,如果民营企业希望涉足长距离通讯,那么,就只能是在非授权频段里面选取,而LoRa就是一个很好的选项。

而此次的事件,其实是对LoRa的正式官方支持,也算是工信部官宣LoRa吧。让我们来细细品味这官宣内容。

工信部52号发文的第一条:

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、使用列入并符合《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》(见附件)的无线电发射设备,无需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、无线电台执照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,但应当符合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、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。

上述附件又是这么规定的:

民用计量仪表限在建筑楼宇、住宅小区及村庄等小范围内组网应用,任意时刻限单个信道发射。民用计量仪表设备应当具备“发射前搜寻”等干扰规避功能,且不能被用户调整或关闭。

若使用频率与当地声音、电视广播电台频率相同时,不得在当地使用;若对当地声音、电视广播接收产生干扰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待消除干扰或调整到无干扰频率后方可重新使用。

  1. 使用频率:470-510MHz
  2. 发射功率限值:50mW(e.r.p)
  3. 发射功率谱密度限值:占用带宽小于等于 200kHz 的, 为50mW/200kHz(e.r.p) ;占 用 带 宽 200-500kHz 的 , 为10mW/100kHz(e.r.p)。
  4. 单次发射持续时间:不超过 1 秒。
  5. 占用带宽:不大于 500kHz
  6. 频率容限:100×10^-6

也就是说,只要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微功率设备,可以使用非ISM频段,即LoRa在满足相关规定的前提下,可以使用非ISM频段。从技术参数上来说,LoRa是可以从技术上做到满足相关要求,所以LoRa是可以合法使用470-510MHz信道的。

有了这个正式的法规,相信LoRaWan联盟也会对标准进行适当的修改。对于LoRa产业链的厂商和用户来说,也就有了明确的技术指导和牵引,大家可以在此框架下合法合规地使用LoRa产品,这必将带火LoRa产业。

而且,官方的几次意见稿的修订也可以看出官方的态度:在2017年第一版《征求意见稿》中,针对470-510MHz频段设备有严格的“不能用于组网”规定,而正式公告中则规定“限在建筑楼宇、住宅小区及村庄等小范围组网应用”;2018年第二版《征求意见稿》中提出“微功率设备应采用一体化天线,并安装在完整的机壳内”,正式公告中已将该规定删除。

因此,此次工信部52号文其实是官方圈地,使得LoRa有了野蛮生长的土壤。